太原市纪委监委1月7日讯: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陈建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太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陈建跃简历:
陈建跃,男,汉族,1961年2月出生,山西忻州人,大专学历,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2年12月参加工作。
1982年12月至1987年7月,太原市公安局南城分局预审科民警;
1987年7月至1991年8月,太原市公安局南城分局预审科科员;
1991年8月至1994年4月,太原市公安局南城分局预审科副科长;
1994年4月至1998年12月,太原市公安局南城分局预审科科长;
1998年12月至2004年1月,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(正科级);
2004年1月至2010年7月,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;
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,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(二级警长);
2012年12月退休。
评论排行
根据合同法第230条规定:在同等条件下,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。既然是职工居住房,为何不让职工优先购买,甚至还不让职工买,这是什么世道。
根据(宪法)第33条规定,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却为何上级领导亲友好买,自己职工不好买,严重违背宪法公民平等性。
Thank you!!1
短小精悍
这事咋处理了
Thank you!!1
中远海运集团公司领导应该要换位思考,假如你是底层职工,遇见这样事你们是怎么想的?
职工居住房只许卖给上级领导亲友,不许卖给职工,中远海运集团公司领导如此腐败不作为,难怪国家国资委责问这还是共产党企业码?